在您方承担次要责任的情况下,对方赔付后剩余比例的损失,您自己的保险公司是否赔付,需分情况讨论:
交强险范围内
交强险具有法定赔付义务,不区分责任比例。若对方损失未超出交强险分项限额(如医疗费1.8万、财产损失2000元等),即使您方次责,交强险也需全额赔付对方损失。此时不存在“剩余比例”问题,因交强险已优先覆盖。
商业险范围内
无保险或保险不足的情况
若您未投保相关商业险,或保险限额不足以覆盖剩余损失,则需您自行承担次责比例的损失。例如,车损险限额5万,但实际损失8万,剩余3万需自付。
关键提醒:
如有具体案情或保险合同条款需解读,可进一步提供细节,我会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