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诉讼费上诉人怎么提交 是主动向一审去提缴费 还是等一审法通知上诉人后再-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6-01-16 行政纠纷

二审诉讼费应由上诉人主动向一审法院提交缴费,而非等待一审法院通知后再缴纳。具体分析如下:

  1. 缴费主体与流程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上诉人应在收到一审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书》后7日内,主动向一审法院或其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二审诉讼费。逾期未缴纳且未申请缓减免的,法院将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实践中,一审法院通常会在判决书中注明上诉缴费指引,或通过书面通知明确缴费期限、账户信息及法律后果。

  2. 缴费依据与凭证
    上诉人需以一审法院出具的《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书》为缴费依据,缴费后应保留银行回单或法院收据作为凭证。若通过线上平台缴费,需及时下载电子票据。若未收到通知书,可主动联系一审法院立案庭或书记员确认缴费信息,避免因程序瑕疵丧失上诉权。

  3. 特殊情形处理

    • 缓减免申请:符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至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困难当事人,可在缴费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
    • 缴费争议:若对缴费金额或程序有异议,应在缴费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由一审法院审查处理。逾期未缴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建议:上诉人收到一审判决后,应立即核对判决书中关于上诉期限及缴费指引的记载,并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缴费。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一审法院立案庭或向我咨询,避免因程序疏漏影响上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