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屋防盗网掉下来砸伤人,一般由防盗网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存在特殊情况时责任承担主体会有变化,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下责任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在旧屋防盗网掉下来砸伤人的事件中,防盗网的所有人通常是房屋的所有权人;管理人可能是受所有权人委托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管理的人,比如物业公司(如果其承担了相关管理职责);使用人则可能是实际使用房屋的人,比如租客。
如果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比如没有定期对防盗网进行检查、维护,或者明知防盗网存在安全隐患却未采取措施等,那么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就需要对被砸伤的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特殊情况责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