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注册建造师能否自己注册公司当法人”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行业规定和法律条款的重要问题,我将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期间,其主要的职责是作为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现场的负责人,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这一职责要求注册建造师必须全身心地投入到其执业活动中,避免因为其他兼职或职务而分散精力,从而可能影响到工程质量。
接下来,我们来看相关的行业规定。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在从事注册建造师业务的同时,是不被允许兼职从事其他执业的。这里的“受聘”并不仅仅特指与受聘单位形成劳动关系,而是更广泛地涵盖了注册建造师在其执业期间的所有职业活动。这一规定是出于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考虑,也符合行业管理的实际情况。
进一步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在关于《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有关条款适用问题的复函中也明确指出,“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在本单位执业期间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是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的。这一复函进一步强调了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期间不得兼职从事其他执业的原则。
那么,针对您的问题,如果注册建造师想要自己注册公司并担任法人,这实际上是一种兼职行为,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产生了冲突。因此,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相关复函的精神,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期间是不能自己注册公司并担任法人的。
当然,如果注册建造师已经不再从事注册建造师业务,或者已经解除了与原单位的聘用关系,并且符合公司注册和法人担任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注册建造师是可以自己注册公司并担任法人的。但这已经超出了我们当前讨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期间的范畴。
综上所述,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期间是不能自己注册公司并担任法人的,这是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符合行业管理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