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员退会或自动退会的情形有哪些-彭国军律师|法行宝
2026-01-14 劳动纠纷

关于工会会员退会或自动退会的情形,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会实践,具体分析如下:

一、会员主动申请退会的情形

  1. 自愿退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六条,会员有退会自由。若会员因个人原因(如工作变动、信仰变化等)主动提出退会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后,即可退会。
    示例:某员工因离职后加入新公司,且新公司未建立工会组织,可向原工会提交书面退会申请,经审核后办理退会手续。

  2. 未履行会员义务
    若会员长期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活动,或违反工会章程,经工会教育无效后,可被劝其退会或按章程除名。
    法律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七条明确,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二、自动退会的法定情形

  1. 离职或劳动关系终止
    会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若未转入新单位工会组织,且未保留会籍,则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操作流程:

    • 会员离职后,原工会应将其组织关系转出;
    • 若新单位无工会,会员可申请保留会籍或转入社区工会;
    • 既未转出也未保留的,视为自动退会。
  2. 会员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会员因死亡或被依法宣告失踪,其会员资格自然终止。
    示例:某会员因意外去世,家属通知工会后,工会应注销其会员信息。

  3. 开除会籍
    会员严重违反工会章程或国家法律(如贪污、挪用工会经费等),经工会委员会决定,可开除其会籍。
    注意:开除会籍需经工会委员会审议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属于纪律处分,非自动退会,但结果等同于会员资格终止。

三、特殊情形处理

  1. 保留会籍
    会员因以下原因可申请保留会籍:

    • 参军、入学、失业;
    • 长期病休或出国定居;
    • 其他特殊情况。
      效力:保留会籍期间不缴纳会费、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工会仍提供必要帮助。
  2. 会籍转移
    会员工作调动时,应通过原工会办理会籍转移手续,转入新单位工会。若新单位未建工会,可转入社区工会或地方工会联合会。
    意义:避免因未及时转移导致“事实退会”。

四、法律建议

  1. 会员权利保障:工会应依法保障会员退会自由,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设置障碍。
  2. 程序合规性:退会或开除会籍需严格按章程操作,避免程序违法引发纠纷。
  3. 证据留存:对自动退会情形(如未缴会费),工会应留存书面通知、催缴记录等证据,以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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