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股东提交缴纳出资 可以在执行程序中追加么-董飞律师|法行宝
2026-01-14 公司事务

结论:在执行程序中,一般不可以直接追加股东要求其提交缴纳出资,但在特定情形下,如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分析说明:

  1. 一般情形下的执行程序追加限制:

    • 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通常需要严格的法律条件和程序。一般情况下,执行程序是针对已经确定的被执行人进行的,旨在强制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股东缴纳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义务,而非直接对债权人的义务。因此,在一般的执行程序中,不能直接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缴纳出资。
  2. 特定情形下的追加可能性: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这意味着,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且股东存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法律建议:

  • 对于债权人:

    • 在申请执行前,应充分了解公司的财产状况和股东的出资情况。
    • 如果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且股东存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 在申请追加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以及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事实。
  • 对于股东:

    • 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 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纳出资,应及时与公司和其他股东沟通,并寻求合法的解决方案。
    • 在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后,应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履行相应的义务,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后果。

可能后果:

  • 如果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并拒绝履行义务,法院可以采取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以强制其履行义务。
  • 如果股东的行为构成犯罪(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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