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被受理破产后 债权人对于租赁合同履行发生的问题能否起诉债务人-章商秋子律师|法行宝
2026-01-12 经济纠纷

结论:在债务人被受理破产后,债权人对于租赁合同履行发生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单独就债务纠纷对债务人提起新的民事诉讼,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允许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进行特定的诉讼。

详细分析:

  1. 一般原则:

    •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所有民事诉讼,包括债权人的清偿要求,都应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若债权人新提起的要求债务人清偿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并会告知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这一规定旨在避免不同法院就同一债务人的债务纠纷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确保破产程序中债务清偿的公平与统一。
  2. 特殊情况:

    • 个别清偿诉讼:如果债权人认为管理人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租赁合同给其造成了损害,那么债权人可以针对损害赔偿部分提起诉讼。这种诉讼是允许的,因为它涉及到债权人的具体权益保护。例如,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条款,且管理人解除合同的行为确实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失,债权人可以依据合同条款向管理人或破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 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的诉讼:尽管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提起新的清偿诉讼,但在破产程序中,有关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的诉讼是可以进行的。这类诉讼通常需要在管理人的参与下进行,以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性。例如,如果债权人对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租金支付情况等存在争议,可以向破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3. 法律建议:

    • 在债务人被受理破产后,债权人应首先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按照破产程序的规定参与分配。如果债权人认为管理人解除租赁合同的行为给其造成了损害,或者对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存在争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即我,章商秋子律师,专注于经济纠纷、婚姻家庭领域),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维权途径。
    • 债权人应保留好与租赁合同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合同文本、租金支付凭证、通信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向破产法院或管理人提供证明。

可能后果:

  • 如果债权人未经破产法院或管理人同意,擅自对债务人提起新的民事诉讼,可能会面临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风险。
  • 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管理人解除租赁合同的行为给其造成了损害,或者对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存在合法争议,并依法提起诉讼,可能会获得法院的支持,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债务人被受理破产后,债权人对于租赁合同履行发生的问题应谨慎处理,遵循破产法的规定和程序安排,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