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给保姆转账62万 该赠与行为法律上如何定性-顾成军律师|法行宝
2026-01-11 婚姻家庭

结论概述:男子在婚姻存续期间给保姆转账62万的行为,在法律上一般会被定性为无效的赠与行为,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益,保姆需返还相应款项。以下结合新闻背景进行详细分析:

一、法律定性

  1. 赠与行为的无效性:

    • 根据一审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的判决,男子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银行账户向张某的转款行为,超出了普通朋友间正常交往的界限,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应属无效。这一判决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特别是关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
  2. 侵犯配偶财产权益:

    • 李某的赠与行为发生在其与马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李某未经马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张某,侵犯了马某的财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

二、涉及的法律条文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可能的法律后果

  1. 赠与款项的返还:

    • 根据一审法院的判决,张某需返还马某624300元。这一判决基于赠与行为的无效性和侵犯配偶财产权益的事实。
  2. 法律责任的承担:

    • 如果张某认为其与李某之间存在劳务费、借款的争议,可另行解决。但在本案中,由于张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转款用途,法院未采信其主张,因此判决其返还全部赠与款项。

四、对公众的启示

  1. 婚姻中的财产管理: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共同管理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需要处分共同财产,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2. 赠与行为的合法性:

    • 赠与行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如果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或侵犯他人权益,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3. 证据的重要性:

    • 在涉及财产纠纷的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保存至关重要。如果主张某笔款项为劳务费或借款等,应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五、热点事件延伸思考

  1. 类似情况的预防措施:

    • 为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夫妻可以签订财产协议,明确各自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和处理方式。同时,在赠与他人财产时,应征得配偶的同意,并保留相关证据。
  2. 对家政服务行业的警示:

    • 家政服务行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律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家政服务公司应与客户签订规范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纠纷的发生。

综上所述,男子在婚姻存续期间给保姆转账62万的行为在法律上一般会被定性为无效的赠与行为,保姆需返还相应款项。这一判决基于赠与行为的无效性和侵犯配偶财产权益的事实,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