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人未经许可的作业是否构成危险作业罪-徐立新律师|法行宝
2026-01-11 刑事辩护

结论:犯罪的人未经许可的作业是否构成危险作业罪,需结合具体作业内容、是否涉及安全生产相关事项以及是否具有现实危险性等因素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危险作业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危险作业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 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2. 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3. 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二、未经许可作业与危险作业罪的关系

  1. 若作业内容属于上述第三种情形:

    • 即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且该作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则构成危险作业罪。
    • 举例:未经许可擅自开采矿山,且开采过程中存在坍塌、爆炸等现实危险,即构成危险作业罪。
  2. 若作业内容不属于上述第三种情形,但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且具有现实危险性:

    • 如果作业内容虽然不属于矿山开采、金属冶炼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但违反了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且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也可能构成危险作业罪(依据上述第一或第二种情形)。
    • 举例:在建筑施工中,未经许可擅自拆除承重墙,且该行为具有导致建筑物倒塌的现实危险,即可能构成危险作业罪。
  3. 若作业内容既不属于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也不具有现实危险性:

    • 如果作业内容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或者虽然违反了安全管理规定,但不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则不构成危险作业罪。
    • 举例:未经许可擅自进行一般的机械加工作业,且该作业不具有导致重大事故的现实危险,则不构成危险作业罪。

三、犯罪的人未经许可作业的特殊情况

  • 如果犯罪的人本身已经因其他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其未经许可的作业行为又独立符合危险作业罪的构成要件的,应当对其未经许可的作业行为单独定罪处罚,并与原犯罪数罪并罚。
  • 如果犯罪的人未经许可的作业行为是其原犯罪行为的一部分或者延续,且该作业行为与原犯罪行为在法律上具有不可分割性的,则可能按照原犯罪行为一并处理,不再单独定罪危险作业罪。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判断未经许可的作业是否构成危险作业罪,需要综合考虑作业内容、是否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是否具有现实危险性等多个因素。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