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构成要件-史亮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侵权纠纷

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

    • 核心要素:肖像权是自然人专有的权利,任何未经肖像权人明确、有效同意而擅自使用其肖像的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这种同意应当是真实、自愿且明确的,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形式,最好有清晰的证据予以证明。例如,摄影师在未获得被拍摄者许可的情况下,将照片用于商业宣传,即违反了这一要件。
    • 例外情况:虽然一般情况下需要肖像权人的同意,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新闻报道、公共利益需要等,可能无需经过肖像权人的同意即可使用其肖像,但这些情况通常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和规定,且不得损害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
  2. 实施了侵害肖像权的具体行为

    • 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丑化、污损肖像,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肖像,以及未经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等。例如,恶意修改照片、合成虚假视频、随意在网络上传播他人照片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 营利目的非必备: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并未将“以营利为目的”作为认定侵犯肖像权的唯一标准。即使非营利目的,但以丑化、污损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的,同样构成侵权。
  3. 存在损害事实

    • 损害类型:被摄者肖像权受到侵害后,可能带来精神上的痛苦或名誉、地位、身份的损害,以及获取财产利益可能性的减少,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均属此列。例如,某商家非法使用演员肖像,导致该演员失去与合法品牌的合作机会,从而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
    • 因果关系:损害事实和侵权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必须是侵权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内在、本质、必然的联系。
  4. 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

    • 过错类型:侵权人在主观上存在着过错,这种过错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即确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非法侵害他人肖像权的,即可认定有过错。例如,明知未经同意而擅自使用他人肖像,或者因疏忽大意而未经同意使用了他人肖像。
  5. 无阻却违法事由

    • 阻却事由:虽然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但如果有阻却违法事由(如为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公民自身利益而使用),则该使用行为可能被视为合法。否则,即构成无阻却违法事由的使用。例如,为了报道新闻事件而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通常被视为合法使用。

综合分析: 在判断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时,应综合考虑上述构成要件。如果某一行为同时满足了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实施了侵害肖像权的具体行为、存在损害事实、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以及无阻却违法事由等要件,那么该行为就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

建议:

  •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了侵害,建议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以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
  • 然后,可以尝试与侵权人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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