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定义和构成要件-孙赫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刑事辩护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若该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防卫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起因条件(存在不法侵害):

    • 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且为法令所不允许,包括犯罪行为(如故意杀人、抢劫)和一般违法行为(如殴打、非法拘禁)。合法行为(如警察依法抓捕犯罪嫌疑人)不能成为正当防卫的对象。
    • 举例来说,如果甲看到乙正在对丙进行殴打,甲为了保护丙而采取防卫行为,这就满足了起因条件。但如果甲误以为乙要攻击自己而先动手,则属于假想防卫,不构成正当防卫。
  2. 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 防卫行为必须在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但尚未结束的时间内进行。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通常是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但在某些情况下,当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也可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则是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之时。
    • 举例来说,如果乙正在持刀抢劫丙,甲在乙开始抢劫但尚未得逞时采取防卫行为,就满足了时间条件。但如果乙已经抢劫完毕并逃离现场,甲再追上去对乙进行攻击,则属于事后防卫,不构成正当防卫。
  3. 主观条件(目的是防卫):

    • 防卫人必须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即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并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进行防卫。如果防卫人是出于报复、伤害等其他目的,则不构成正当防卫。
    • 举例来说,如果甲看到乙正在对丙进行不法侵害,甲出于保护丙的目的而采取防卫行为,就满足了主观条件。但如果甲是为了报复乙之前对自己的侮辱而趁机对乙进行攻击,则不构成正当防卫。
  4. 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人):

    • 防卫行为必须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本身进行,不能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而去伤害无辜的第三人。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对侵害人所带协助其伤害的对象实施防卫。
    • 举例来说,如果乙正在对丙进行不法侵害,甲为了保护丙而对乙采取防卫行为,就满足了对象条件。但如果甲在防卫过程中误伤了旁边的无辜路人丁,则甲需要对丁的伤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限度条件(限度适当):

    •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如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则构成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可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举例来说,如果乙正在对丙进行轻微的殴打,甲为了保护丙而对乙进行反击,但甲的反击行为过于激烈,导致乙重伤或死亡,则甲的行为可能构成防卫过当。但如果乙正在对丙进行行凶或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甲为了保护丙而对乙采取防卫行为,即使导致乙伤亡,也不构成防卫过当。

在行使正当防卫权利时,应严格遵守上述构成要件,确保防卫行为的合法性。 如果防卫行为超出必要限度或针对无辜第三人进行,则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建议首先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如报警等;在紧急情况下,才考虑采取正当防卫措施。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刑事案件的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