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面写的 谁借的钱谁还 这样可以吗-贾卫龙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经济纠纷

离婚协议中约定“谁借的钱谁还”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具体效力及执行情况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解释:

  1. 法律原则层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因此,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谁借的钱谁还”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符合法律原则。
  2. 债务性质层面:

    • 个人债务: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借,且用于个人消费或个人事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那么该债务通常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约定由借款方自行承担是合理的,也符合法律规定。
    • 共同债务:如果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虽然以一方名义所借,但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那么该债务应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协议中约定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仍有权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不过,如果承担债务的一方在履行了全部债务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3. 协议效力与执行层面:

    • 对内效力:离婚协议中的债务承担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义务,另一方有权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
    • 对外效力:如前所述,对于共同债务,离婚协议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如果涉及共同债务的承担,建议双方与债权人进行沟通,确保债权人知晓并同意债务承担的安排,以减少后续纠纷。
  4. 实际操作建议:

    •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明确列出所有债务,并注明每笔债务的性质(个人债务或共同债务)、借款时间、借款用途、借款金额等信息。
    • 对于共同债务,如果双方协商由一方承担,建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该方在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的条款,以保障自身权益。
    • 如果可能的话,可以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取得债权人的书面同意,将债务承担的安排纳入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协议中,以增强对外效力。

总结来说,离婚协议中约定“谁借的钱谁还”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具体效力及执行情况需根据债务性质、协议内容以及债权人的态度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果你在签订离婚协议时遇到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