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租赁合同里续租需支付手续费不给可以吗-郭艳秋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房产纠纷

结论:是否可以不支付续租手续费,需根据原租赁合同的具体约定、双方协商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以下分情况说明:

  1. 若原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续租需支付手续费
    根据《民法典》第734条,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属于不定期租赁。然而,原合同中关于续租手续费的条款属于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只要该条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手续费过高构成显失公平),承租人通常需按约定支付。
    例外情形:若手续费金额显著高于市场合理水平(如超过实际成本的数倍),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承租人可依据《民法典》第151条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或变更该条款。

  2. 若原租赁合同未约定续租手续费
    出租人无权单方面要求承租人支付手续费。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如租赁合同)中若存在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内容,需以显著方式提示并说明,否则该条款可能无效。续租手续费若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属于出租人新增的义务,承租人有权拒绝支付。

  3.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免除手续费
    即使合同有约定,双方仍可通过协商修改条款。若出租人同意免除或降低手续费,建议签订书面补充协议,避免后续纠纷。根据《民法典》第543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

建议行动步骤:

  1. 仔细审查原租赁合同中关于续租的条款,确认手续费的具体约定及金额;
  2. 若合同有约定且金额合理,建议与出租人沟通协商,争取减免;
  3. 若合同无约定或手续费显失公平,可明确拒绝支付,并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沟通记录);
  4. 若出租人坚持要求支付且协商无果,可咨询律师评估风险,或通过诉讼/仲裁解决争议。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合同条款或案件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