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房屋二次流拍后的以物抵债申请书怎么写-乔亚盼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房产纠纷

在司法拍卖房屋二次流拍后,若您作为债权人希望申请以物抵债,以下是一份以物抵债申请书的撰写指南及关键内容要点,供您参考:


以物抵债申请书

申请人(债权人姓名/名称):[您的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您的身份证号/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地址:[您的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您的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被执行人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执行人身份证号/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将[具体房屋地址及产权证号]的流拍房产,以拍卖保留价[具体金额]元抵偿申请人对被执行人所享有的债权[具体债权金额]元(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表述)。

事实与理由:

  1. 拍卖情况概述: 贵院在执行[案号]案件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具体房屋地址]的房产进行了两次公开拍卖。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为[第一次拍卖保留价]元,因无人竞买而流拍;第二次拍卖保留价调整为[第二次拍卖保留价,即您申请抵债的金额]元,同样因无人竞买而流拍。

  2. 债权人意愿表达: 鉴于上述拍卖情况,申请人作为本案的债权人,愿意按照第二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具体金额]元,接受该流拍房产以抵偿被执行人所欠申请人的债务。此举旨在尽快实现债权,减少执行成本,符合双方利益。

  3.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申请人据此提出本申请。

  4. 特殊情况说明(如有):

    • 若存在多个债权人,请说明您与其他债权人的协商情况或法院对债权分配的裁定情况。
    • 若流拍房产存在权利瑕疵,如产权不清晰、存在其他优先受偿权等,请详细说明情况及您的处理意见。
    • 若财产价值与债权金额不完全相等,请说明差额部分的处理方案,如申请人是否愿意补足差额或债务人是否继续承担剩余债务。

综上所述,申请人恳请贵院依法审查并裁定将流拍房产以拍卖保留价抵偿申请人的债权,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具体执行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字/盖章):[您的签名/公司公章] 日期:[申请日期]


注意事项:

  1. 在撰写申请书时,请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房屋地址、产权证号、拍卖保留价、债权金额等关键信息。
  2. 若存在特殊情况,如多个债权人、权利瑕疵或差额部分处理等,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或法律依据。
  3. 提交申请书前,建议与执行法院沟通确认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能够顺利受理。
  4. 申请书应一式多份,根据法院要求提交,并保留好副本以备查证。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在实际操作中,请务必遵循法院的具体要求和指导,以确保您的申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