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东到西有北向南车给撞了谁的责任多-郭奕飞律师|法行宝
2026-01-07 交通事故

在两车分别由东向西和由北向南行驶相撞的事故中,责任认定并非简单直观,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及交通法规来做出判断,无法直接断定哪一方责任更多。以下是详细的分析:

一、责任判定的基本原则

  1. 过错原则:

    •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事故的,该方承担全部责任;若两方或两方以上均有过错,则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若各方均无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则各方均无责任。
  2. 优先通行原则:

    • 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闯红灯的一方通常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若信号灯故障或均为绿灯,则需考虑是否有让行标志等指示。
    •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遵守“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原则。若未遵守此原则,未让行方可能承担主要责任。同时,若存在其他交通标志、标线表明一方有优先通行权,另一方未礼让导致事故,则未礼让方承担主要责任。

二、具体情境下的责任分析

  1. 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 若由东向西行驶的车辆闯红灯,而由北向南行驶的车辆正常行驶,则由东向西行驶的车辆通常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 若由北向南行驶的车辆闯红灯,则由北向南行驶的车辆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 若双方均遵守信号灯,但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如超速、未按规定让行等),则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过错大小来划分责任。
  2. 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 若路口设有让行标志或标线,未遵守让行规定的一方通常承担主要责任。
    • 若路口既无信号灯也无标志、标线,则进入路口前应停车瞭望,并遵循“让右原则”。若未遵循此原则导致事故,未让行方通常承担主要责任。例如,若由东向西行驶的车辆相对于由北向南行驶的车辆处于右方道路,且由北向南行驶的车辆未让行导致碰撞,则由北向南行驶的车辆通常承担主要责任。
  3. 其他特殊情况:

    • 若一方车辆存在转弯行为,转弯的机动车应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若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导致相撞,则转弯车辆可能承担主要责任。
    • 若一方车辆存在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驾驶时玩手机等严重违法行为,将对责任判定产生重大影响,违法方可能因此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三、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过错原则进行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详细规定了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的通行规则,包括让行标志、标线的遵守以及“让右原则”等。

四、建议与指导

  1. 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并尽可能收集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以便后续的责任判定和赔偿处理。
  2. 了解法律法规:熟悉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责任判定的原则和依据,从而更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3. 配合调查: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事故经过,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有助于加快责任认定的进程。

综上所述,两车相撞的责任判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及交通法规进行综合分析。如果你或他人遇到此类交通事故,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即我本人),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责任划分和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