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就业协议之后解约 然后再签另外一个 那之前的那个会有档案记录吗-常越律师|法行宝
2026-01-07 劳动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签了就业协议之后解约,然后再签另外一个,那之前的那个会有档案记录吗”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就业协议的签订与解约,以及后续再签订新的就业协议,这些行为本身并不会直接在您的个人档案中留下特定的“记录”标签。个人档案主要记录的是您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重要信息,而就业协议的签订与解约,更多是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约定行为,并不直接等同于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记录。

然而,当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如果这份协议被实际履行(即您实际到该单位工作),那么这段工作经历是有可能被记录在您的个人档案中的。这通常是通过您的工作证明、离职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记录等方式来体现的。但如果您只是签订了就业协议,并未实际到该单位工作,或者很快就解约了,且没有产生任何与工作相关的记录(如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那么这段“未实际履行”的就业协议,通常不会在您的个人档案中留下明显的痕迹。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自2023年起,就业报到证已经取消,不再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这意味着,在您解约并再签订新的就业协议的过程中,您无需担心就业报到证的补办或改派问题,这也不会对您的个人档案产生直接影响。

如果您在解约后,需要将档案从原单位或学校转递至新的就业单位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您只需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即可。这通常涉及到开具调档函、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等步骤,但并不会因为您之前签订过就业协议而有所区别。

综上所述,签了就业协议之后解约,然后再签另外一个,之前的那个就业协议本身并不会在您的个人档案中留下特定的“记录”。但如果您实际到该单位工作过,并产生了与工作相关的记录,那么这段工作经历是有可能被记录在您的个人档案中的。在解约并再签订新的就业协议的过程中,您只需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档案转递等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