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发现漏罪的审判监督程序由谁启动-徐立新律师|法行宝
2026-01-05 刑事辩护

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漏罪的审判监督程序一般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启动。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主体

审判监督程序,也称为再审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依法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如果发现漏罪,即原判决、裁定未认定的犯罪事实,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1. 人民法院启动:

    •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认为需要再审的,可以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并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 人民检察院启动:

    •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漏罪发现后的处理流程

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如果发现漏罪,一般按照以下流程处理:

  1. 调查核实:相关机关(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过程中,发现原判决、裁定未认定的犯罪事实,即漏罪,会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
  2. 提出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建议或抗诉: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如果认为漏罪确实存在,且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相关机关会向人民法院提出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建议或抗诉。
  3. 人民法院审查决定:人民法院对提出的建议或抗诉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会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并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4. 再审审理:再审法院会重新审理案件,包括漏罪部分,并根据审理结果作出新的判决或裁定。

三、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如果漏罪是在服刑期间发现的,且原判决、裁定已经执行完毕,但根据法律规定,漏罪仍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原判人民法院管辖。此时,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和处理流程与上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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