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不对账 怎么确认结算金额-郭劲律师|法行宝
2026-01-03 合同纠纷

若对账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期限内未对账的结算金额确认方式,则应按照协议约定执行。这是基于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在对账协议中达成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应当优先适用。例如,协议可能约定“若在约定的对账期限内一方未提出对账要求,则以另一方提供的结算数据为准”,在这种情况下,就按照此约定确认结算金额。

若对账协议未明确约定期限内未对账的结算金额确认方式,可从以下几个角度来确认结算金额:

  1. 依据交易习惯确认:如果双方在长期的业务往来中形成了固定的交易习惯,例如每次交易后一方在一定时间内提供结算单,另一方未在合理时间内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可结算金额,那么可以按照这种交易习惯来确认本次未对账情况下的结算金额。但需要注意的是,主张按照交易习惯确认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交易习惯的存在且为双方所认可。
  2. 通过补充协商确认:双方可以就未对账期间的结算金额进行补充协商,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补充协议是对原对账协议的完善和补充,具有法律效力。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对交易的相关数据进行核实和确认,以确定最终的结算金额。
  3. 依据实际交易数据确认:如果无法通过交易习惯或补充协商确认结算金额,那么可以收集和整理与交易相关的实际数据,如合同、发货单、收货单、发票等,以这些客观证据为基础来计算结算金额。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借助专业的审计机构或财务人员对交易数据进行审核和计算,以确保结算金额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同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在可能出现的纠纷中作为证明。
  4. 通过诉讼或仲裁确认:如果双方无法就结算金额达成一致,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那么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对结算金额进行审理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