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人格请求权不能由上下三代人继承。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 死者人格请求权的性质:死者人格请求权,通常指的是与死者人格利益相关的权利,如名誉权、肖像权等受到侵害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以维护死者的人格利益。这种权利并非死者生前享有的民事权利,而是基于法律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而赋予其近亲属的一种救济权利。
- 继承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规定,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由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继承的标的通常是财产权,如物权、债权等。而死者人格请求权并非财产权,而是与死者人格利益相关的救济权利,因此不属于继承法的调整范围。
- 近亲属的范围与限制:虽然死者的人格利益受到侵害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但“近亲属”的范围在法律上是有明确限定的,通常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且这种权利的行使通常受到一定限制,如诉讼时效、利益冲突等。上下三代人的范围远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近亲属范围,因此不能作为死者人格请求权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