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对方虚开票缴纳滞纳金吗-谭正德律师|法行宝
2026-01-03 合同纠纷

若收到对方虚开的发票,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因此缴纳滞纳金,但可能面临其他税务风险及法律责任。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滞纳金产生的前提:滞纳金是因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的款项。其核心前提是存在应纳税款且未按时缴纳。而收到虚开发票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产生了应纳税款未缴纳的情况。如果企业本身没有真实的业务交易,却接受了虚开的发票并试图用于抵扣税款等,这属于违法行为,但滞纳金的产生仍需基于有实际应纳税款未缴的前提。例如,企业没有发生购进货物或服务,却用虚开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此时税务机关会追缴其非法抵扣的税款,若在追缴过程中企业未按时缴纳追缴的税款,才会产生滞纳金。
  2. 虚开发票的法律责任:接受虚开发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规定,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或者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都属于虚开发票行为。对于接受虚开发票的企业,税务机关会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企业利用虚开发票进行偷税等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在追缴税款的同时,还会加收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 合规建议: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严格审核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发票与实际业务相符。如果发现收到了虚开发票,应及时与开票方沟通,要求其重新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如果无法联系到开票方或者开票方拒绝重新开具,企业应主动向税务机关报告,并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处理。这样可以避免因接受虚开发票而面临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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