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人和被挂靠人谁可以作为原告-陈俊律师|法行宝
2026-01-03 公司事务

在挂靠关系中,关于谁可以作为原告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诉讼情境和法律规定。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挂靠关系通常指的是一个实体(挂靠人)通过与另一个实体(被挂靠人)的协议或关系,以被挂靠人的名义进行某种民事活动。

一、共同诉讼人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应当作为共同诉讼人。这意味着,在涉及挂靠关系的诉讼中,如果原告认为挂靠人和被挂靠人都应当对某一民事责任负责,那么他们可以将两者都列为被告,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主动共同提起诉讼,他们也可以作为共同原告。但通常,在挂靠关系引发的诉讼中,更常见的是将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列为共同被告,而非共同原告,因为往往是受害方或权益受损方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二、单独作为原告的情况

  1. 挂靠人作为原告:如果挂靠人在挂靠活动中遭受了损失,且认为该损失应由被挂靠人承担(例如,因被挂靠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挂靠人受损),那么挂靠人可以作为原告单独提起诉讼,要求被挂靠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 被挂靠人作为原告:虽然相对少见,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被挂靠人因挂靠人的行为而遭受了损失(例如,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从事违法活动,导致被挂靠人承担了法律责任或经济损失),被挂靠人也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要求挂靠人赔偿损失。

三、诉讼资格与适格当事人的考量

无论是挂靠人还是被挂靠人作为原告,都需要满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即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原告还需要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即能够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资格,并能够实际进行诉讼行为。

总结:

在挂靠关系中,挂靠人和被挂靠人都有可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具体取决于诉讼的情境和法律规定。如果涉及双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他们可能作为共同诉讼人(通常是共同被告)出现。而在其他情况下,挂靠人或被挂靠人可能单独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满足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并确保原告具有诉讼资格和适格当事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