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三个月 又发现新的伤情 申请再追加认定怎么写-孙少卿律师|法行宝
2026-01-03 劳动纠纷

工伤认定后三个月又发现新伤情,可以申请追加认定,以下是申请追加认定的具体撰写思路与内容要点:

  1. 标题与称谓
  • 标题应明确为“关于追加工伤部位认定的申请书”。
  • 称谓部分应写明受理申请的机构名称,如“XX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1. 申请人信息
  • 详细列出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等基本信息。
  • 若申请人为工伤职工的近亲属或代理人,还需注明与工伤职工的关系及代理权限。
  1. 原工伤认定情况概述
  • 简要说明原工伤认定的时间、认定部位、认定结论及依据。
  • 附上原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复印件作为附件。
  1. 新发现伤情描述
  • 详细描述新发现的伤情,包括伤情部位、症状表现、发生时间、发现过程等。
  • 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病历记录、检查报告等医疗文件作为证据,证明新伤情与原工伤事故存在关联性。
  1. 申请追加认定的理由与依据
  • 阐述新伤情为何应被认定为工伤,即新伤情与原工伤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
  • 引用《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作为申请追加认定的法律依据。例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虽然此条直接针对的是劳动能力鉴定,但类似地,对于工伤认定后新发现的伤情,也应允许申请追加认定。
  1. 申请事项
  • 明确提出申请追加认定工伤部位的具体请求,如“请求对申请人新发现的XX部位伤情进行工伤认定”。
  1. 结尾与附件
  • 结尾部分应表达对受理机构的感谢,并注明申请日期。
  • 附件部分应列出所有提交的证据材料清单,并附上相应的复印件。

示例申请书框架:


关于追加工伤部位认定的申请书

XX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申请人:XXX,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

原工伤认定情况: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经贵局认定为工伤,认定部位为XX,认定结论为XX,并附有《工伤认定决定书》(编号:XXX)。

新发现伤情:近日,申请人因身体不适前往医院检查,发现新伤情XX(具体描述),经医疗机构诊断为XX(诊断结果),并附有相关医疗文件作为证据。

申请追加认定的理由与依据:新伤情XX与原工伤事故存在直接关联性,系原工伤事故导致的后续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认为新伤情应被认定为工伤,特此申请追加认定。

申请事项:请求贵局对申请人新发现的XX部位伤情进行工伤认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字):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件:1. 原《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2. 新伤情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记录、检查报告等复印件。


在撰写申请书时,请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证据充分有力。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