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说错证词被判决后 如何纠错上述-李剑敏律师|法行宝
2026-01-03 行政纠纷

若因法庭上说错证词导致错误判决,可通过申请再审或抗诉来纠错上诉,具体如下:

  1. 申请再审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若说错证词导致判决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即可申请再审。

  • 申请流程:

    • 准备材料:包括再审申请书、原一、二审判决书或裁定书复印件、证据材料等。再审申请书应详细阐述再审请求、事实与理由,特别是要指出原判决中因证词错误导致的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
    • 提交申请: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若原审是基层人民法院,则向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若原审是中级人民法院,则向高级人民法院提交。
    • 法院审查:法院将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将裁定再审;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将裁定驳回申请。
  1. 抗诉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 抗诉流程:

    • 提出抗诉请求:若认为原判决存在错误,且符合抗诉条件,可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
    • 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将对抗诉请求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将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将决定不予抗诉。
    • 法院再审:若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再审过程中,法院将重新审理案件,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新的判决。

在申请再审或抗诉过程中,有几点需要注意:

  • 时效性:申请再审或抗诉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但存在特定情形(如新证据出现、原判决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等)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证据收集:在申请再审或抗诉前,应尽可能收集能够证明原判决错误的证据,特别是能够证明证词错误的证据。
  • 法律程序:申请再审或抗诉是法律程序,应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如有需要,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申请或抗诉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