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实际减少包括绩效工资吗-杜鹏飞律师|法行宝
2026-01-02 劳动纠纷

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是包括绩效工资的。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误工费的定义与赔偿原则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它遵循差额赔偿原则,即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赔偿依据。这意味着,无论收入是固定部分还是浮动部分(如绩效工资),只要是因误工导致的实际收入减少,都应纳入误工费的赔偿范围。

二、收入类型与误工费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的计算需考虑受害人的收入状况:

  1. 有固定收入人员:

    • 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里的“实际减少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绩效工资等所有因误工而未能获得的收入。
    • 举例:某企业员工每月固定工资5000元,绩效工资3000元(根据工作表现浮动)。若因伤误工一个月且单位全额扣发工资及绩效,则误工费为8000元;若单位仅扣发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按实际未发放部分计算,则误工费为5000元(基本工资全扣)加上未发放的绩效工资部分。
  2. 无固定收入人员:

    • 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临时工等,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对于这类人员,若其收入中包含绩效部分,且能证明因误工导致该部分收入减少,也应纳入误工费计算。

三、特殊情形下的误工费计算

  • 持续误工: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在此期间,若受害人的绩效工资因误工而减少,同样应计入误工费。
  • 部分误工:若受害人仅部分时间无法工作(如半天或特定时间段),则误工费应按实际误工时间比例计算,包括该时间段内应得的绩效工资。

四、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进一步细化了误工费的计算规则,强调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且收入状况包括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均考虑实际减少的收入。

总结与建议: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是包括绩效工资的。在计算误工费时,应全面考虑受害人的所有收入来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并按照实际减少的部分进行赔偿。如果你或他人因误工导致收入减少,且涉及绩效工资等浮动收入部分,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绩效评定记录等),以便在主张误工费时提供有力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