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已做出行政处罚 还要记分嘛-吴彬律师|法行宝
2026-01-02 交通事故

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不属于直接的行政处罚,即使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已经受到了行政处罚,仍可能面临记分。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一、记分与行政处罚的性质区别

  1.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常见的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这些处罚都直接对违法者的权益造成减损或增加其义务,具有明确的惩戒性。

  2. 记分:则是交通管理部门为了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督促其遵守交通法规,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量化计分的一种管理措施。记分的目的在于通过累积记分来对驾驶人起到警示和约束作用,而非直接对驾驶人进行惩罚。

二、记分与行政处罚的关联与互补

  1. 关联:在实际操作中,记分与行政处罚通常是一同作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手段。当驾驶人出现交通违法行为时,交警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人进行记分处理。

  2. 互补:记分制度通过对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量化计分,并设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如记分达到一定分值时可能面临扣留驾驶证、重新学习和考试等),既体现了对驾驶人的教育和引导,也体现了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惩戒。这种组合使用既发挥了行政处罚的惩戒性,也发挥了记分制度的教育引导作用。

三、记分制度的法律依据与具体规定

  1.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一条也明确了记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惩戒,同时详细规定了不同交通违法行为对应的记分值以及记分的执行、满分处理等内容。
  2. 具体规定:

    • 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 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 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要求其参加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四、实际案例与操作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驾驶人应充分认识到记分制度的重要性,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如果因交通违法行为已经受到了行政处罚,并面临记分,驾驶人应按照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以清除记分并恢复驾驶资格。同时,如果驾驶人对记分或相关处理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进行维权。

综上所述,交通违法行为记分虽不属于直接的行政处罚,但其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措施,与行政处罚相辅相成,共同维护了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