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审核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超过合同额的,但并非无限制,需根据具体情境、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一般原则
合同约定优先:
- 如果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结算价款可以调整的范围和幅度,那么结算审核时超出合同额的部分,只要在该约定范围内,就是合法的。例如,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如±10%)调整,则结算时超出合同价款在这一幅度内的,按约定正常结算。
无约定时依法处理:
- 当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时,结算审核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计价规范。因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不可抗力等合法合规原因导致工程价款增加的,结算审核时可以超过合同额,但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确保调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二、特定情境下的规定与限制
政府采购项目:
-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若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采购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将可能面临财政部门的责令改正、警告以及相关人员处分等后果。因此,在政府采购项目中,结算审核超过合同额的部分需严格控制在10%以内,除非有特殊规定或审批。
政府投资项目:
- 某些地方政府或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概算有具体规定。例如,吉林省的《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若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项目单位需向投资主管部门报告,并可能需要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这意味着,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结算审核超过合同额(即投资概算)的部分也需受到严格限制。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 在部分地区,如吉林省,若报送备案的竣工结算文件超过中标价±10%,发包人需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这表明,在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时,结算审核超过合同额的部分也需符合一定的比例限制,并需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明材料。
三、实际操作建议
仔细审查合同条款:
- 在进行结算审核前,应仔细审查合同中的价格调整条款和变更程序条款,确保结算审核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收集并保存证据:
- 对于因工程量增加、价格上涨等导致结算审核超过合同额的部分,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工程变更指令、施工图纸修改记录、市场数据、价格指数变化等)以证明超出部分的事实和合理性。
友好协商与补充协议:
- 在明确超出原因和证据后,应主动与合同相对方进行沟通协商,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超出原因、依据及计算方式,并提出合理的结算要求。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超出部分金额的结算方式、支付时间等具体条款。
寻求法律途径:
- 若协商无果且存在争议,可考虑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应充分准备证据材料,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举证、质证等环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来说,结算审核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超过合同额的,但需根据具体情境、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发承包双方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结算审核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公正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