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离退休人员工资属于职工薪酬吗-黄重斌律师|法行宝
2026-01-02 劳动纠纷

返聘离退休人员工资在会计处理上属于职工薪酬,但在税务处理上有其特殊性,需根据具体规定进行区分。以下从法律与会计、税务两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法律与会计角度的界定

  1. “职工”的法律定义:

    • 职工通常指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员工。离退休人员因已退休,不再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故在法律上不视为企业的“职工”。但这并不影响其返聘后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事实。
  2. 会计处理: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包括企业为获得职工服务而给予的各种报酬或补偿。返聘离退休人员虽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职工,但他们被返聘后为企业提供的服务与在职员工类似,均属于为企业提供劳务并获取报酬的行为。
    • 因此,在会计处理上,返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应作为职工薪酬进行处理,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这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也体现了会计处理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二、税务角度的细分

  1. 企业所得税: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企业雇用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如签订劳务合同),可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这意味着,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符合条件的返聘离退休人员工资可类似职工薪酬进行税前扣除,这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 个人所得税:

    •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 这表明,在个人所得税处理上,返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与在职职工取得工资的税务处理相似,均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税款。

三、综合分析与建议

  • 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虽然会计处理上将返聘离退休人员工资视为职工薪酬,但税务处理上需根据具体规定进行区分。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需满足特定条件;个人所得税则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这要求企业在处理返聘离退休人员工资时,需同时考虑会计和税务两方面的规定,确保合规操作。
  • 实际操作建议:企业在处理返聘离退休人员工资时,应首先明确其法律地位和会计处理方式,即将其视为职工薪酬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在税务处理上,需根据税法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此外,企业还应与返聘离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潜在的劳动纠纷和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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