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买烟怎么处理-孙晟律师|法行宝
2026-01-02 房产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公款买烟怎么处理”这一问题,我会从纪法规定、行为定性、价值认定以及款物处理四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一、纪法规定

在纪法层面,根据党纪处分条例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相关规定,烟酒被明确归类为纪法规定财物中的礼品范畴。若公职人员利用公款购买烟酒,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烟酒,且该行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那么这种行为就违反了廉洁纪律或廉洁要求。在职务犯罪层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烟酒也被视为贿赂犯罪中的财物。

二、行为定性

对于公款买烟或收受烟酒的行为,其性质认定主要取决于是否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若公职人员未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但收受烟酒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那么这种行为通常被定性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或违反廉洁纪律。若公职人员在收受烟酒的同时,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了利益或承诺谋取利益,则这种行为构成受贿,若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则构成受贿犯罪。

三、价值认定

对于公款购买的烟酒或收受的烟酒,其价值认定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

  1. 烟酒实物尚未灭失:需对烟酒的真假和收受时的价值进行鉴定,以价格认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或实际购买发票、支付凭证显示的价格认定其价值。

  2. 烟酒提货券、烟票:应以相关面值作为认定价值的依据,同时调取店家关于面值与实际价值是否等值的证据材料。若实际购买价格低于面值载明价值,则以实际购买价格认定。

  3. 公职人员知悉或参与烟酒购买过程:若公职人员在场并知情,特别是根据公职人员要求或指定购买的,则以对方实际支付价格作为认定相关烟酒价值的依据。

  4. 烟酒实物已灭失:在无法确定烟酒真假的情况下,鉴定其同类商品价值无实际意义。本着有利于被审查调查人的原则,若烟酒实物已被消耗或灭失,则无法对所涉烟酒进行价格认定,不宜对相关烟酒价值作出评价。

四、款物处理

对于公款购买的烟酒或收受的烟酒款物,应依纪依规处理:

  1. 涉嫌职务犯罪:若被认定为受贿赃款赃物,应随案移送司法机关。

  2. 一般违纪违法案件:根据党纪处分条例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作为因受礼或受贿暂扣或扣押的烟酒实物,应予以收缴或罚没。对于收取的烟酒提货券、烟票,或具有其他可认定烟酒价值的情形,经组织认定相应价值后,应收缴或罚没其违纪违法所得。也可以根据烟酒或票券价值价格,追缴并处置等额钱款。

  3. 烟酒已灭失:若烟酒已经灭失,无论是否作为违纪违法事实认定,如果被审查调查人愿意主动上交相关钱款,则应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登记上交。

实际案例参考:

  • 云南通报的案例中,迪庆州原一级巡视员松涛因多次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烟酒等问题,被开除公职,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 玉溪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原主任刀有忠因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烟酒、茶叶等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调研员,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综上所述,公款买烟或收受烟酒的行为在纪法层面有明确的规定和定性标准,其价值认定和款物处理也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