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房屋合同备案时间很久后撤销,再签订新的购买人,是否构成偷税漏税,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存在故意隐瞒、少报、不报应税收入等行为,则可能构成偷税漏税;若依法纳税,则不构成。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偷税漏税的构成要件
偷税漏税通常指的是纳税人故意隐瞒、少报、不报应税收入,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房屋合同备案撤销与重新签订的情况分析
若依法纳税:
若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三、法律后果与建议
法律后果:
建议:
总结来说,房屋合同备案时间很久后撤销,再签订新的购买人,是否构成偷税漏税,关键在于是否依法纳税。如果双方都按照法律规定如实申报并缴纳了相关税费,则不构成偷税漏税;如果存在故意隐瞒、少报、不报应税收入等行为,则可能构成偷税漏税,并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在进行房屋买卖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