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的案子进入再审程序原审原告不补交诉讼费怎么处理-梁俊景律师|法行宝
2025-12-31 行政纠纷

结论前置:简易程序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若原审原告不补交诉讼费,法院通常会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但具体处理方式需结合案件阶段和法院裁定结果综合判断。以下是具体分析:

  1. 再审程序启动前的费用补交要求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三条,再审案件需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金额交纳案件受理费。若原审原告在申请再审时未预交案件受理费,法院会发出《诉讼费用交纳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补交(通常为7日内)。若未按时补交且未申请缓交、减交、免交,法院将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2. 再审程序启动后的费用处理

    • 法院裁定再审后:若案件已进入再审审理阶段(如法院裁定再审并组成合议庭),原审原告仍需补交诉讼费。此时若拒不补交,法院可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裁定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并恢复原判决执行。
    • 特殊情形:若原审原告因经济困难申请司法救助,法院审查后可能准许缓交、减交或免交部分费用,此时无需补交全额费用。
  3. 实务中的操作细节

    • 法院通知方式:法院通常通过书面通知(如EMS邮寄)或电子送达(如诉讼服务平台)要求补交费用,需留存送达凭证。
    • 补交期限:期限一般为7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计算,逾期未交即视为未补交。
    • 后果告知:通知中会明确告知“逾期不交将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确保原告知情权。
  4. 原告的应对建议

    • 及时补交:若经济能力允许,应在期限内补交费用,避免丧失再审机会。
    • 申请救助:若符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贫困标准(如低保户、残疾人等),可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 异议救济:若认为法院未依法通知或计算费用有误,可在收到裁定后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原裁定执行。

提示:再审程序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最后救济途径,诉讼费补交规则旨在防止滥用诉权。若您遇到此类问题,建议携带原审判决书、再审申请书及费用通知等材料,向我详细咨询具体操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