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工伤的赔付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享受的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改发基本养老金)以及其他相关待遇,具体赔付标准及方式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按月享受的伤残津贴:四级伤残职工在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后,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并且,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会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其他待遇:
在处理四级工伤赔付问题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相关的赔付责任将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对赔付标准、程序等有疑问或争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