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受贿中间两个介绍人如何处理-冯霖霖律师|法行宝
2025-12-27 刑事辩护

在行受贿案件中,若存在两个介绍人,其法律处理需根据具体情节、作用及法律规定综合判定。以下是分情况说明:

  1. 若介绍人明知行受贿意图,仍积极撮合、沟通并促成交易

    • 定性:可能构成行贿罪或受贿罪的共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八十五条,介绍人与行贿人或受贿人形成共同故意,通过提供帮助行为推动犯罪实施,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 量刑考量:法院会结合介绍人的参与程度(如是否直接传递财物、是否参与谈判)、作用大小(如是否起主要推动作用)及犯罪数额等因素,在行贿罪或受贿罪的法定刑幅度内从轻或减轻处罚,但若作用关键,可能与主犯量刑接近。
    • 例外情形:若介绍人仅提供一般性社交引荐,未涉及具体行受贿细节或未从中获利,可能不构成犯罪,但需证据支持其“不知情”或“未参与”的辩解。
  2. 若介绍人不知行受贿意图,仅因疏忽或被欺骗参与

    • 定性:一般不构成犯罪。刑法要求共犯需具备主观故意,若介绍人无犯罪故意(如误以为双方是正常商业往来),因缺乏主观要件,不承担刑事责任。
    • 证据要求:需通过证人证言、聊天记录、行为模式等证据,证明介绍人确实不知情。例如,若行贿人隐瞒目的,以“感谢帮助”等名义让介绍人转交财物,且介绍人未从中获利或未参与后续利益分配,可主张无罪。
  3. 若介绍人同时向行贿方和受贿方索取好处

    • 定性:可能构成行贿罪和受贿罪的想象竞合犯,或单独构成介绍贿赂罪(需符合特定条件)。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介绍贿赂罪要求行为人“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且情节严重(如数额较大、造成严重后果)。若介绍人同时向双方索财,可能因触犯多个罪名被从重处罚。
    • 量刑差异:介绍贿赂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轻于行贿罪或受贿罪的刑罚,但若行为同时符合两罪要件,法院可能择一重罪处罚。

实务建议:

  • 对介绍人而言,若涉嫌犯罪,应尽快委托律师介入,通过证据梳理(如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和法律辩护(如主张无罪或从轻情节)争取权益;
  • 对办案机关而言,需严格区分介绍人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避免“一刀切”定罪,确保案件处理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