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合同诈骗罪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陈俊律师|法行宝
2025-12-27 合同纠纷

结论前置:一房二卖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了欺诈行为,骗取了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数额较大。以下是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及一房二卖中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具体情形: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 主体要件:

    • 合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能构成本罪。对于单位犯罪,需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为了单位利益,经单位决策同意后实施合同诈骗行为。
  2. 主观要件:

    •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这包括意图本人、单位或第三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若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一时资金困难,打算以后偿还而暂时占有对方财物,则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因其主观上缺乏非法占有目的。
  3. 客体要件:

    • 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包括合同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也涉及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及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此罪行直接导致对方当事人财产损失,并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破坏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4. 客观要件:

    • 在客观方面,合同诈骗罪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具体行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却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以及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一房二卖中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情形

  1. 出卖人隐瞒房屋已售事实:

    • 如果出卖人在签订第二个房屋买卖合同前,并未实际占有该房屋,也未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而是隐瞒了该房屋已经出售的事实,再次与他人签订合同并收取购房款的,同样构成合同诈骗罪。因为出卖人通过隐瞒真相的方式,诱使买受人签订合同并支付购房款,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 出卖人虚构事实骗取购房款:

    • 如果前一个合同的买受人已办妥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出卖人也为其办理了入住手续,当出卖人再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系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购房款的目的,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因为出卖人通过虚构房屋仍可出售的事实,骗取买受人的购房款。
  3. 出卖人收受购房款后逃匿:

    • 如果出卖人在收受买受人的购房款后逃匿,导致买受人无法联系到出卖人,也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或追回购房款,那么出卖人的行为也构成合同诈骗罪。因为出卖人通过逃匿的方式,逃避履行合同义务,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量刑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犯合同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建议:

  • 对于一房二卖行为,如果买受人怀疑出卖人构成合同诈骗罪,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 同时,买受人也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
  •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买受人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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