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二轮承包期内从村里合法开垦的土地在第三轮承包时能否延包,需分情况讨论,若该开垦土地被纳入二轮承包合同范围,则第三轮承包一般可延包;若未纳入,能否延包取决于村集体组织意见及当地政策规定。以下为详细分析:
若开垦土地已纳入二轮承包合同范围
在二轮承包期内,村民通过合法程序开垦的土地,如果已经与村集体签订了承包合同,明确了承包期限、承包费用等关键条款,那么这块土地就成为了承包地的一部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且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因此,在第三轮承包时,这块土地原则上应当继续由原承包人承包,即可以延包。
若开垦土地未纳入二轮承包合同范围
如果村民在二轮承包期内开垦的土地并未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或者虽然签订了合同但合同中未明确该开垦土地的承包事宜,那么这块土地在法律上可能仍属于村集体所有。在这种情况下,第三轮承包时能否延包,就需要看村集体组织的意见以及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