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65岁人员在一般情况下不可认定工伤,但在特定情形下,如未享受养老待遇且继续工作、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以及部分特定岗位上的超龄人员等,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详细分析:
一般情况下难以认定工伤
特殊情况下可以认定工伤
未享受养老待遇且继续工作:如果65岁人员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且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如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有相对固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等),那么在工作中受伤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这主要依据的是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等。
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部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其工伤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因此,65岁仍在此类岗位工作且符合相应规定的人员,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特定岗位上的超龄人员:某些行业对年龄要求可能不受法定退休年龄限制,且用人单位按照正常劳动关系对其进行管理并缴纳工伤保险。在这种情况下,65岁人员在工作中受伤也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例如,一些技术岗位或特殊工种,可能因工作需要而继续聘用超龄人员。
无法认定工伤时的赔偿途径
综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