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肇事方仅购买交强险的情况下,伤残费原则上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承担,超出部分由肇事方自行承担。以下是详细分析: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与限额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0.2万元。其中,伤残费属于“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范畴,包括残疾赔偿金、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若伤残费未超过18万元,则由交强险全额承担。
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
若伤残费超过18万元,超出部分需由肇事方自行承担。此时需结合事故责任划分:
肇事方未投保商业险的影响
若肇事方未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则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需由其个人财产(如存款、房产、车辆等)赔偿。若肇事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或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费用(需符合法定条件)。
受害方的救济途径
建议:若您或家人遭遇此类情况,建议尽快收集医疗记录、伤残鉴定报告、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制定维权策略。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