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合同约定款到发货,款没到就发货通常属于违约。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合同约定与违约判断:
- 在款到发货的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了履行的先后顺序,即买方应先支付货款,卖方在收到货款后再发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如果卖方在未收到货款的情况下就发货,就违反了合同条款,构成了违约。
可能面临的后果:
- 卖方可能面临买方收货后拒付或拖延付款的风险,这将导致卖方难以追回货物并可能影响其生产经营。
- 卖方还可能因先发货而承担额外的物流成本、货物损耗等损失。
特殊情况的考虑:
-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使得先发货行为不构成违约。例如,双方协商一致变更了合同履行顺序,或者存在特定的交易习惯或惯例允许先发货后付款。
- 另外,如果卖方有合理理由相信不发货将导致更大损失(如货物易腐坏、过期或市场行情急剧变化),并且在及时通知买方的情况下选择了先发货,这种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具有合理性,不构成违约。但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并且需要卖方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在款到发货的合同中,卖方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先收款再发货。如果未经买方同意或不存在特殊情况就擅自先发货,通常会被视为违约,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建议卖方在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要严格遵守合同约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