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认定是无偿赠予就不能算诈骗了吗-田晏泽律师|法行宝
2025-12-24 刑事辩护

被认定是无偿赠予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不能算诈骗,这需要结合具体情形来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角度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者第三者获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如果所谓的“无偿赠予”从一开始就是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对方财物为目的而设下的圈套。例如,行为人虚构自己遭遇重大困难急需资金,骗取他人的同情,让对方基于错误认识而“赠予”财物,实际上行为人根本没有所谓的困难,就是想骗取财物据为己有,这种情况下,即便表面上看是无偿赠予,但行为人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依然构成诈骗罪。

从民事赠予与刑事诈骗的界限角度

民事赠予是一种基于自愿、无偿的财产转移行为,赠予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合同即成立。而刑事诈骗则是一种犯罪行为,其本质在于通过欺骗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如果赠予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骗、胁迫等情形,那么就是正常的民事赠予,不涉及诈骗问题。但如果赠予行为存在欺诈因素,比如受赠人通过欺骗手段让赠予人做出赠予的意思表示,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跨越民事赠予的范畴,进入刑事诈骗的领域。例如,受赠人伪造文件、虚构身份,让赠予人误以为其有合法的受赠资格或者有特殊的理由需要赠予,从而实施赠予行为,这种情况下受赠人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从司法实践中的认定角度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无偿赠予”是否构成诈骗罪,不能仅仅依据表面的形式,而要深入探究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本质。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赠予的背景和原因、行为人是否存在欺骗行为、被害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等。

例如,在一些案件中,行为人与被害人原本是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行为人以各种理由让被害人进行“赠予”,但恋爱关系结束后,行为人拒绝返还财物。如果行为人在恋爱期间就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那么即使以“赠予”的形式取得财物,也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但如果双方是正常的恋爱关系,赠予财物是出于自愿和情感表达,没有欺骗因素,那么就不构成诈骗罪。

总结来说,不能简单地认为被认定是无偿赠予就一定不算诈骗,关键要看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否存在欺骗行为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意图等。如果你遇到了相关问题或者有进一步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你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