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品索赔依据哪条-刘彬律师|法行宝
2025-12-24 侵权纠纷

您好,关于过期药品索赔的依据,主要可以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这意味着,如果您购买了过期药品,并且因此受到了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您有权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进一步地,该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在您购买过期药品的情境中,如果药品导致了您或您家人的人身伤害,比如病情加重需要住院治疗,那么商家就需要承担这些相关的医疗费用和其他合理支出。

以您提到的12315典型维权案例为例,胡女士购买了过期药品给孩子服用后,孩子病情加重。经过调查,商家承认了自己的疏忽,并愿意承担胡女士孩子的住院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商家一次性给予胡女士经济赔偿3.2万元。这个案例就很好地体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过期药品索赔的相关规定。

因此,如果您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即购买了过期药品并因此受到了损害,您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向商家提出索赔要求。如果商家拒绝赔偿或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