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骨折老板让去做伤残鉴定去不去-高娟律师|法行宝
2025-12-24 劳动纠纷

应当去做伤残鉴定,但需注意鉴定机构的选择和鉴定流程的合法性。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1. 从法律权益保障角度: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这是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的重要依据。若拒绝鉴定,可能导致无法准确评估伤残等级,进而影响赔偿金额的计算和领取。
    • 老板要求做鉴定,可能是为履行法定义务(如向社保部门申报工伤待遇)或明确赔偿标准。若鉴定结果符合伤残等级,职工可依法主张相应赔偿;若不构成伤残,也可通过鉴定结论排除后续争议。
  2. 从鉴定机构选择角度:

    • 需注意老板是否指定了合法鉴定机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由社保、卫生、工会等部门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鉴定结论具有权威性。
    • 若老板要求前往非官方指定机构(如私人鉴定所),需谨慎对待。此类鉴定可能因程序不合法或标准不统一导致结论无效,甚至被社保部门或法院不予采信,最终损害职工权益。此时应拒绝并要求通过官方渠道鉴定。
  3. 从鉴定流程合法性角度:

    • 合法鉴定需满足以下条件:伤情稳定(通常医疗终结后)、提交完整病历材料、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专家面检等。若老板试图简化流程(如跳过面检、伪造材料),可能涉嫌违法,职工有权拒绝并举报。
    • 鉴定结论出具后,若职工对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此为最终结论。

行动建议:

  1. 确认老板要求的鉴定机构是否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若不是,要求通过官方渠道申请鉴定。
  2. 配合提供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但拒绝任何伪造或篡改行为。
  3. 鉴定过程中如实陈述伤情,配合专家检查,确保结论真实反映伤残程度。
  4. 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及时申请再次鉴定以维护权益。

风险提示:

  • 拒绝合法鉴定可能导致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盲目接受非法鉴定可能使结论无效,需平衡两者关系。
  • 若老板以不鉴定为由威胁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职工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索要赔偿金。

如有进一步疑问(如鉴定材料清单、赔偿计算方式等),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