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重病是否一定要保外就医”的问题,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的答案,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保外就医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患有严重疾病需要治疗,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暂时不在监狱等执行场所执行刑罚,而是到社会上的医院接受治疗的一种制度。但这一制度的适用是有严格条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是暂予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但同时,该法条也明确规定了,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这意味着,即使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但如果其存在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的行为,那么其保外就医的申请是不会被批准的。
此外,《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也进一步细化了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例如,对于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罪犯,适用保外就医应当从严审批。对于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严重疾病,但经诊断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的罪犯,也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以您提供的案例中的曹某某为例,他虽然患有脑梗后遗症、右侧颈内动脉瘤样硬化、2型糖尿病、高血压3级极高危等疾病,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但由于其在故意伤害案诉讼期间拒不认罪悔罪,未对被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且对证人进行威胁恐吓,多次当众扬言报复社会,宣判后到有关部门纠缠滋事,具有较高的人身危险性,因此法院最终决定不予其暂予监外执行。
综上所述,重病并不一定要保外就医,而是需要根据罪犯的具体病情、社会危险性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罪犯确实患有严重疾病且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同时不存在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的行为,那么其保外就医的申请是有可能被批准的。但如果罪犯存在社会危险性或者不符合保外就医的其他条件,那么其申请则不会被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