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有什么优惠政策-吕成律师|法行宝
2025-12-21 劳动纠纷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十级工伤有什么优惠政策”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详细解答: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和优惠政策: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且该工资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范围确定。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对于十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3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同样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的补助金标准也是3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特别说明:

  • 如果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那么不足年限每减少一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会递减20%。但这一规定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 如果工伤人员因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那么他们将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
  • 工伤人员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其工伤保险关系将终止。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十级工伤的优惠政策。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