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代理人如何表述-邹洁律师|法行宝
2025-12-21 行政纠纷

在执行案件中,代理人的表述需兼顾法律规范性、事实准确性、诉求明确性,同时根据不同场景调整表述策略。以下是具体场景下的表述要点及示例:

1. 执行申请阶段的表述

核心目标:清晰说明执行依据、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及请求事项。
表述要点:

  • 执行依据:明确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的案号、作出法院、生效时间。
  • 被执行人信息:完整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注册地。
  • 执行标的:具体金额(本金、利息、违约金等)、财产类型(如房产、车辆)、行为履行要求(如腾退房屋)。
  • 请求事项:直接写明“请求强制执行被执行人XXX名下财产/履行XX行为”。

示例:

“根据(2023)京01民初12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已于2023年6月1日生效,被执行人张三(身份证号:XXX)未履行判决确定的支付货款50万元及利息(自2022年1月1日起按LPR计算)的义务。现申请强制执行张三名下银行存款、房产(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及车辆(车牌号:京AXXX),以清偿债务。”

2. 执行异议阶段的表述

核心目标:针对执行行为或标的提出异议,需明确异议理由及法律依据。
表述要点:

  • 异议类型:区分“执行行为异议”(如超标的查封、程序违法)与“案外人异议”(如主张对执行标的享有所有权)。
  • 事实依据:提供证据证明异议理由(如查封财产价值远超债务、已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价款)。
  • 法律依据:引用《民事诉讼法》第232条(执行行为异议)或第234条(案外人异议)。

示例(执行行为异议):

“异议人认为,贵院在(2023)京01执456号案件中查封的被执行人李四名下房产(评估价800万元),远超申请执行标的300万元,违反《民事诉讼法》第232条‘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价值应当与债务相当’的规定,请求解除超额部分查封。”

示例(案外人异议):

“案外人王五于2022年5月与被执行人赵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现该房产被贵院查封,案外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提出异议,请求中止对该房产的执行。”

3. 执行和解阶段的表述

核心目标: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需明确履行方式、期限及违约后果。
表述要点:

  • 和解内容:写明双方同意的履行方案(如分期付款、以物抵债)。
  • 履行期限:明确每期履行时间节点。
  • 违约责任:约定如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申请执行人有权恢复原判决执行或主张违约金。

示例:

“双方达成如下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陈七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申请执行人20万元,剩余30万元于2024年6月30日前付清;若陈七未按期履行,申请执行人有权立即恢复对(2023)京01民初789号判决的执行,并要求陈七支付逾期利息(按日万分之五计算)。”

4. 执行终结阶段的表述

核心目标:确认执行程序终结或终结本次执行,需说明理由及后续权利。
表述要点:

  • 终结情形:区分“执行完毕”(债务全部清偿)、“终结执行”(如被执行人死亡且无遗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 后续权利: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需告知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执行的条件(如发现新财产线索)。

示例(执行完毕):

“被执行人周八已按(2023)京01执123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于2023年11月15日支付全部执行款50万元及执行费750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示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吴九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无法提供线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现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总结建议

  1. 表述需精准:避免模糊用语(如“大约”“可能”),所有数据、时间、法律条款需核对无误。
  2. 证据支撑:所有主张均需附证据清单(如合同、付款记录、评估报告)。
  3. 逻辑清晰:按“事实-理由-请求”结构组织内容,便于法院快速理解。

如有具体案件需协助起草法律文书或调整表述策略,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