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间费的退还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形分析,以下是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合同有明确约定退还条件
若居间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退还条件(如未促成合同成立、居间人违约等),则按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约定“若因居间人原因导致交易未完成,需全额退还居间费”,此时可直接依据条款主张退还。
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若合同未约定退还规则,需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处理:
居间人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
若居间人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促成交易,或收取费用明显高于合理范围(如“天价居间费”),可主张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要求退还超额部分。此时需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费用明细等)证明居间人过错。
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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