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父母26年11月满60,今年是否可以填专项扣除赡养老人”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政策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年满60岁,是指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纳税人就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您的情况,虽然您的父母在26年11月才满60周岁,但如果您在今年(即他们满60周岁之前的那一年)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确认或填报时,可以预见到他们将在不久的将来(即26年11月)年满60周岁,然而,按照现行政策,您并不能在今年就提前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您需要等到他们实际年满60周岁的那一年(即26年),在个税申报时,才能将他们作为赡养老人支出进行申报。
另外,关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如果是独生子女,可以按照每月3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是非独生子女,则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且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因此,针对您的问题,在今年您还不能填报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等到您父母实际年满60周岁的那一年(26年)才能进行申报。在填报时,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独生子女或非独生子女)选择相应的扣除标准。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