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撤销权是否属于仲裁事项-杨苗苗律师|法行宝
2025-05-03 合同纠纷

合同的撤销权属于仲裁事项。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不仅允许通过诉讼程序实现,同样也可以通过仲裁程序进行。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阐述:

  1. 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当事人有权依据合同中所载明的仲裁条款或在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以行使其撤销权。
    • 倘若并无明确的仲裁约定或是该等约定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当事人就应依法向对相应纠纷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便行使他们的撤销权。
  2. 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

    •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 显失公平的合同。
    • 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 其他法定情形的合同,如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等。
  3. 仲裁委撤销合同的程序:

    • 提交申请:如果合同中有约定仲裁条款,且因合同撤销产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申请仲裁。
    • 仲裁庭组成与审理:仲裁庭将依法组成,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仲裁庭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资料。
    • 裁决与执行:仲裁庭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如果裁决支持撤销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决来履行相关义务。
  4. 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与注意事项:

    •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没有仲裁协议、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仲裁庭组成或程序违法、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有索贿受贿等行为时,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 仲裁立案后,一般不能撤销,但可以撤回。如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可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有限制,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五年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综上所述,合同的撤销权确实属于仲裁事项,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仲裁程序来行使撤销权。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