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骨折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蒋玉杰律师|法行宝
2025-12-18 侵权纠纷

若对对方骨折的鉴定结果不服,可采取以下措施:

  1. 申请重新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相关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收到鉴定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司法鉴定机构提出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申请时需明确说明不服的具体理由,如鉴定程序违法、鉴定依据不足、鉴定方法错误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支持自己的观点。
  2. 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如果认为鉴定意见存在疑问,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就鉴定意见的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通过鉴定人的出庭,可以更直接地了解鉴定过程、鉴定依据和鉴定结论的形成过程,从而判断鉴定意见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3. 寻求专家辅助人的帮助:在诉讼过程中,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即专家辅助人)出庭,就鉴定意见提出专业意见。专家辅助人可以从专业角度对鉴定意见进行评析,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支持。
  4. 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如果对鉴定结果仍然不服,且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解决争议,那么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将鉴定意见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并由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和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法院将依法对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采信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