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不加班不算旷工。
节假日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休息时间,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剥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休假,如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在这些节日期间,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且此行为不被视为旷工。旷工通常指的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而法定节假日并非正常工作日,因此员工在这些日子拒绝加班不应被视为旷工。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还规定了加班的自愿性原则,即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需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方可进行。这强调了加班的自愿性,劳动者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加班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劳动者拒绝加班是在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视为旷工或采取其他不当措施。
综上所述,节假日不加班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不算旷工。如果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强制要求劳动者加班或因此视为旷工,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