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亲属投资后亲友给其好处费是受贿吗-王胜利律师|法行宝
2025-12-16 刑事辩护

是否构成受贿,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若符合受贿罪构成要件,则构成受贿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在让亲属投资后,亲友给其好处费的情况下,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可能构成受贿罪:

  1. 主体身份:行为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 利用职务便利:行为人利用了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的投资活动提供了某种帮助或便利,这种帮助或便利与行为人的职务有关。
  3. 收受财物:行为人收受了亲友给予的好处费,这种财物可以是金钱、物品或其他财产性利益。
  4. 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人收受财物后,为亲友的投资活动谋取了利益,这种利益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

如果上述条件均满足,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受贿行为而仍然实施,那么就可能构成受贿罪。

二、若不符合受贿罪构成要件,则不构成受贿

如果行为人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虽然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并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谋取利益,或者收受的好处费与职务行为无关,那么就不构成受贿罪。例如:

  1. 非国家工作人员:如果行为人不是国家工作人员,那么其收受亲友给予的好处费的行为,就不构成受贿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如果满足该罪的构成要件)。
  2. 未利用职务便利:如果行为人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并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的投资活动提供帮助或便利,或者这种帮助或便利与行为人的职务无关,那么其收受好处费的行为,也不构成受贿罪。
  3. 好处费与职务行为无关:如果亲友给予的好处费与行为人的职务行为无关,而是基于其他原因(如亲情、友情等)给予的,那么行为人收受这种好处费的行为,也不构成受贿罪。

三、特殊情况下的认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行为人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且收受了亲友给予的好处费,也可能不构成受贿罪。例如:

  1. 亲友间的正常馈赠:如果亲友给予的好处费属于正常的馈赠行为,且数额较小,没有超出社会一般观念所认可的范围,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不被视为受贿。
  2. 行为人未谋取不正当利益:如果行为人虽然收受了亲友给予的好处费,但并未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这种利益是合法的、正当的,那么其收受好处费的行为,也可能不构成受贿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不正当利益”并不仅限于非法利益,还包括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利益。

建议:在涉及此类问题时,应谨慎对待,避免触犯法律。如果行为人不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或者担心自己的行为可能触犯法律,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得到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如果你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