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和父母两个户口、两个承包合同,老人不在了是否算集体消亡”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整户消亡”的定义及其法律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当农户内的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导致承包方消亡时,发包方应当依法收回承包地,并另行发包。这里的“家庭成员”可以理解为初始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家庭成员及其衍生人口。
接下来,我们针对您的情况进行分析:
两个户口与两个承包合同:
老人不在了的情况:
关于集体消亡的认定:
综上所述,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如果老人(父母)去世后,您所在的农户仍然存在(即您仍然健在且拥有独立的承包合同),那么您的农户并不构成整户消亡。老人的去世仅影响他们所在的农户,如果该农户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则该农户视为整户消亡,但这并不影响您所在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清晰、详细地解答您的疑问。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知。